106年繼承土地增值稅怎麼算?10分鐘搞懂

繼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式,一直是許多繼承人關心的問題。自2017年5月12日起,繼承土地增值稅將依據繼承人的遺產淨額決定課徵標準:若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的課稅遺產淨額在5,000萬元以下,則課徵10%的增值稅;若超過5,000萬元至1億元,則需課徵500萬元,加上超過5,000萬元部分的1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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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淨額達千萬元,繼承土地增值稅計算

根據現行法規,遺產淨額達千萬元以上者,於繼承土地時須繳納增值稅。遺產淨額是指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剩餘的金額。計算方式如下:

  1. 5,000 萬元以下部分:課徵 10% 增值稅。
  2. 超過 5,000 萬元至 1 億元部分:課徵 500 萬元,加上超過 5,000 萬元部分的 15% 增值稅。

舉例來說,若遺產總額為 6,000 萬元,免稅額為 1,200 萬元,扣除額為 200 萬元,則遺產淨額為 6,000 萬元 – 1,200 萬元 – 200 萬元 = 4,600 萬元。其中,5,000 萬元以下部分課徵 10% 增值稅,則增值稅為 5,000 萬元 x 10% = 500 萬元。超過 5,000 萬元至 1 億元部分課徵 500 萬元加上超過 5,000 萬元的 15% 增值稅,即為 500 萬元 + [(6,000 萬元 – 5,000 萬元) x 15%] = 500 萬元 + 150 萬元 = 650 萬元。

因此,繼承土地增值稅應繳納 500 萬元 + 650 萬元 = 1,150 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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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土地增值稅計算新制

自106年5月12日起,繼承土地之增值稅計算方式有重大變革,繼承人應注意以下重點:

  1. 課徵對象:繼承土地且符合以下情形,須課徵增值稅:
    • 原繼承人已死亡,繼承人依法繼承該土地。
    • 繼承人出售繼承之土地。
    • 原繼承人死亡且無人繼承,土地歸屬國有。
  2. 課徵基準:土地繼承當時之時價減去遺產稅申報時之土地申報價值(即繼承當時之公告現值)作為增值稅課徵基礎。
  3. 稅率:依照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的課稅遺產淨額來計算,稅率如下:
    • 課稅遺產淨額5,000萬元以下,稅率10%。
    • 課稅遺產淨額超過5,000萬元至1億元,稅率15%,並加計500萬元。
  4. 計算方式:繼承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如下:

    增值稅=(土地繼承時之時價-土地申報價值)×稅率

計算課徵遺產稅後的繼承土地增值稅

若遺產中含有土地,繼承人除須課徵遺產稅外,土地部分尚須計入遺產總額計算增值稅。此時,計算應課徵的增值稅,應注意以下原則:

  1. 已課徵遺產稅的土地增值部分,不計入遺產總額計算增值稅;
  2. 應課徵增值稅的土地增值部分,係指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的課徵遺產淨額,與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公告現值的差額。

例如,甲繼承乙之土地,公告現值為1,200萬元,乙之遺產總額為2,000萬元,課徵遺產淨額為1,500萬元(2,000萬元-500萬元免稅額)。假設甲於繼承後1年內將該土地出售,公告現值調整後為1,300萬元,則應課徵增值稅的土地增值部分為100萬元(1,500萬元-1,300萬元),適用10%稅率,應繳納之增值稅為10萬元(100萬元×10%)。

計算課徵遺產稅後的繼承土地增值稅
原則
已課徵遺產稅的土地增值部分 不計入遺產總額計算增值稅。
應課徵增值稅的土地增值部分 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的課徵遺產淨額,與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公告現值的差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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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更多關於繼承土地的知識請參考這篇:繼承土地有房地合一稅嗎?小心這些規定

106年繼承土地增值稅計算新制:實例說明

為使繼承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更加簡明易懂,以下提供實例說明:

  • 王先生於106年繼承父親名下土地一塊,土地公告現值為1,000萬元,公告土地現值為500萬元,王先生於106年繼承當時,土地 market value 為1,500萬元。
  • 王先生繼承後,土地 market value 於107年時為1,800萬元,並於107年出售該土地。
  • 依上例,王先生於107年出售該土地,計算增值稅如下:

    1. 土地增值額:1,800萬元 – 1,500萬元 = 300萬元
    2. 土地持有利得:300萬元 – 500萬元(公告土地現值) = -200萬元
    3. 課徵遺產稅:無(遺產總額低於5,000萬元)
    4. 應納增值稅 = -200萬元 10% = 0元

    從上述實例可以看出,當土地持有利得為負值時,依據現行法規,並無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。

    106年繼承土地增值稅計算基礎

    依照106年5月12日施行的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修正條例,繼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有所調整:

    • 土地增值部分:
      繼承土地價值減去取得成本或價值,即為土地增值部分。
    • 取得成本或價值:
      通常為繼承人繼承土地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,若取得土地價值低於當時的公告現值,則以公告現值作為繼承人取得成本或價值。
    • 範例:

      繼承人繼承一塊土地,當時公告現值為1,000萬元。繼承人計算土地增值部分如下:

      土地增值部分 = 繼承土地價值(例如:1,500萬元) – 取得成本或價值(1,000萬元)= 500萬元

      注意事項:

      若繼承土地未於繼承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,將按遺產稅法規定追徵土地增值稅。
      繼承土地增值稅計算基礎是繼承人取得土地時的公告現值,與遺產稅申報時評定的土地價值無關。
      計算繼承土地增值稅時,若繼承人同時繼承多筆土地,應逐筆計算土地增值部分,再合計算課徵增值稅。

      可以參考 繼承土地增值稅怎麼算

      繼承土地增值稅怎麼算結論

      經過以上詳細說明,相信大家對106年繼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有了更深入的瞭解。繼承土地的增值稅計算是一項專業知識,涉及遺產稅與土地增值計算。若繼承價值較高的土地,建議尋求專業會計師或稅務專家的協助,以避免計算錯誤或繳納過多稅款。透過本文的說明,希望能幫助繼承土地的人士順利完成相關申報程序,正確計算並繳納應繳的繼承土地增值稅。

      繼承土地增值稅怎麼算 常見問題快速FAQ

      1. 繼承土地增值稅的免稅額是多少?

      5,000萬元。

      2. 繼承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多少?

      遺產淨額5,000萬元以下,稅率為10%。遺產淨額超過5,000萬元,稅率為500萬元,加上超過5,000萬元部分的15%。

      3. 繼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是什麼?

      繼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是繼承人取得土地的價值,減去被繼承人取得土地的價值,再減去免稅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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