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不點交如何處理?拍賣得標後現住人搬離的處理指南

在拍賣土地的過程中,”土地不點交”的情況可能讓人感到棘手。若拍賣筆錄註明”不點交”,但土地上的現住人已搬離,且為善意第三人,得標者可採取以下步驟,以確保其權利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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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不點交土地現住人搬離:善意第三人點交處理指南

拍賣得標土地之點交權益

根據我國司法實務見解,拍賣不動產若載明「不點交」之拍賣公告,則拍賣得標人僅取得該不動產權利移轉之標的物所有權。此時即使該不動產上有現住人,但只要該現住人已搬離,且符合善意第三人之要件,則拍賣得標人享有申請點交之權利。

何謂善意第三人?是指在拍賣程序進行前,已取得拍賣標的物之合法使用權,並不知悉該標的物將遭拍賣之狀態。若拍賣標的物為不動產,則租賃契約使用借貸契約之賃借人或借用人,通常會被認定為善意第三人。

拍賣得標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,可向法院聲請點交。法院受理後,將通知原所有人或現住人(通常為善意第三人)進行點交程序。若現住人拒絕點交,法院將強制執行點交,將現住人強制驅離拍賣標的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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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不點交後續點交處理:拍賣得標人必知指南

拍賣得標後現住人搬離的後續點交處理

土地不點交時,拍賣得標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,需要做好下列後續點交處理,保障自身權益:

  1. 查明現住人身分:確定現住人是否為善意第三人,並取得其身分資料及搬離時間等相關資訊。
  2. 確認搬離事實:查訪拍賣標的,確認現住人已實際搬離,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,如搬家公司收據或鄰裏證明。
  3. 完成權利移轉:向地政機關辦理權利移轉登記,取得正式的所有權證明。
  4. 點交程序:向法院聲請點交,並依法院指示進行點交程序,包括現場查驗、點交交接等事項。
  5. 點交執行:法院執行點交後,若現住人仍未配合點交,得依法強制執行,強制驅離或拆除建物。

注意事項:

現住人若非善意第三人,應依法提出侵權訴訟,保障自身權益。
點交程序須經由法院裁定,拍賣得標人不得自行強行點交,以免觸法。
若現住人拒絕點交,應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採取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。

土地不點交拍賣得標:確保善意第三人點交權利

拍賣取得土地後,拍賣公告若載明「不點交」,代表得標人不能在取得土地後立即取得土地的使用權。此時,若土地上有現住人,且該現住人為善意第三人,得標人仍有權向法院聲請點交。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情土地已被拍賣,且原所有人在拍賣時仍居住在土地上的人。

為了確保善意第三人的點交權利,拍賣得標人應做好以下保全程序:

  • 取得權利移轉證書:拍賣得標後,向執行法院聲請發給權利移轉證書,證明自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。
  • 保全登記: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,將權利移轉證書送達地政機關登記,讓所有人知道土地已轉移所有權。
  • 公示催告:在土地上張貼公示催告,通知現住人於一定期間內搬離土地。

完成上述保全程序後,得標人即可向法院聲請點交,請求法院強制現住人搬離土地。法院在審理點交聲請時,會考量現住人的權益,並依法做出判決。若得標人能證明自己是權利移轉證書的持有人,且已完成公示催告等保全程序,法院通常會判決現住人必須搬離土地。

土地不點交拍賣得標:確保善意第三人點交權利
保全程序 目的
取得權利移轉證書 證明自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
保全登記 讓所有人知道土地已轉移所有權
公示催告 通知現住人於一定期間內搬離土地

拍賣土地不點交處理指南:現住人搬離後的善意第三人點交

若拍賣取得土地後,發現有現住人已經搬離,但土地仍處於「不點交」狀態,此時得標人須注意以下處理步驟:

確認現住人為善意第三人

善意第三人是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佔有他人物品的人。得標人應確認現住人是否具備善意第三人身分,例如,現住人是否持有建物所有權狀或其他證明文件,證明其合法佔有土地。

取得權利移轉證書

拍賣取得土地後,得標人應向地政事務所申請「權利移轉證書」,證明其為土地所有權人。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,才能向法院聲請點交。

提出點交聲請

得標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,可向法院提出「點交聲請」,請求法院協助將土地點交給自己。法院會依法審理,確認現住人為善意第三人後,會發出點交命令,要求現住人在一定期限內搬離土地。

  • 聲請點交注意事項:
  • 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,應儘速提出點交聲請,避免時效消滅。
  • 點交聲請書應載明土地位置、現住人身分資料、依據法條等事項。
  • 法院審理點交聲請時,會考量現住人的權益,因此得標人應在聲請前蒐集相關證據,證明現住人已搬離且為善意第三人。
  • 拍賣不點交土地現住人已搬離:點交權利保障指南

    拍賣取得土地後發現無法點交,著實令人苦惱。然而,若拍賣筆錄載明「不點交」,且現住人已搬離,且為善意第三人,以下指南將協助拍賣得標人保障點交權利:

    善意第三人的定義與保障

    • 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悉拍賣或點交程序,善意取得土地使用權利的人。
    • 點交前,拍賣得標人應確認現住人是否符合善意第三人要件。

    保全程序的重要性

    得標後,拍賣得標人應立即執行下列保全程序

    • 向法院申請假扣押หรือ假處分,防止現住人轉移或處分土地。
    • 向地政機關申請查封土地,阻擋現住人進行建物或土地登記變更。

    點交權利保障流程

    保全程序完成後,拍賣得標人可依以下流程保障點交權利:

    • 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,依照拍賣筆錄內容向法院聲請點交執行。
    • 法院將發出點交執行令,強制現住人搬離土地及建物。
    • 若現住人拒絕執行命令,得標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由法院執行人員強制執行點交。

    透過以上指南,拍賣得標人即使取得不點交土地,也能透過善意第三人判斷、保全程序及點交權利保障流程,有效確保自己的土地使用權利。

    可以參考 土地不點交如何處理

    土地不點交如何處理結論

    綜上所述,土地不點交的處理方式取決於現住人的身份和搬離狀況。拍賣得標人應充分了解相關規定,依據不同情況採取適當措施。對於善意第三人,得標人可於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向法院聲請點交。確保善意第三人點交權利,拍賣得標人必須做好保全程序,提供充足證據證明現住人已搬離。若現住人非善意第三人,則應透過訴訟程序予以處理。總之,妥善處理土地不點交問題,得標人宜諮詢專業法律意見,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,順利取得土地所有權。

    土地不點交如何處理 常見問題快速FAQ

    Q:拍賣取得土地後,發現土地上有現住人,該如何處理?

    若拍賣筆錄註明「不點交」且現住人已搬離、為善意第三人,得標人需做好保全程序,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,可向法院聲請點交。

    Q:善意第三人點交的條件為何?

    善意第三人需符合:不知情拍賣事實、未參與拍賣過程,且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。

    Q:現住人搬離後,如何確保善意第三人點交權利?

    得標人可向法院聲請「確認土地點交權」訴訟,確認現住人為善意第三人,保障其點交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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